技工院校资助政策详解

2023/02/24 11:18:22 兴科城市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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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推动技术型人才教育发展,发布了一系列就读技工院校的资助政策。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现将资助政策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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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详情

免学费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资助比例:应免尽免

3、资助标准: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执行(1700元/生/年)

4、申请时间:学生入学按减免标准少收入学

5、一般认定程序:学生填写《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试行)》,学校审核认定公示,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所需材料:评审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

7、资金发放:直接免收(民办学校按减免标准少收)入学


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比例:“11+3”地区所有学生、剩余在籍学生人数的20%

3、资助标准:平均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4、申请时间: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5、一般认定程序:学生填写《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试行)》,学校分班级、年级、校级审核认定公示,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所需材料:评审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于办理资助银行卡)

7、资金发放: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的中职资助卡


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奖励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2、资助比例: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具体分到各个学校,名额由上级部门确定,我校近三年分别为2人、5人、5人

3、资助标准:6000元/生

4、申请时间:每学年评审一次,秋季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5、一般认定程序:学生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层层上报至人社部终审

6、所需材料: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学籍卡、学生成绩表

7、资金发放: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资金拨付为准)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中职学生特别资助

1、资助对象: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四川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学生

2、资助比例:应助尽助

3、资助标准:500元/生/学期

4、申请时间: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每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开学后开放申请(具体起止时间以公告为准)

5、一般认定程序:学生在线申请,由学校进行学籍确认、户籍地区县审核并公示

6、所需材料:无须纸质资料,网上申请

7、资金发放:户籍地区县发放至学生社会保障卡


住宿费减免

1、资助对象:全日制中职在籍一、二年级大成都范围内住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非大成都范围内住校学生

2、资助比例:应免尽免

3、资助标准:60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4、申请时间:按学年申请,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5、一般认定程序:学校上报学生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所需材料: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学生本人页)

7、资金发放: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


凉山州州外就读中职学校

学生生活资助

1、资助对象:全日制中职在籍一、二年级“四县两市”学生(凉山州冕宁县、宁南县、德昌县、会东县、西昌市、会理市)

2、资助比例:应助尽助

3、资助标准:1500元/生/年

4、申请时间:每年秋季学期

5、一般认定程序: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报凉山州教体局审核备案

6、所需材料:申请表*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首页+学生本人页),学生照片*2

7、资金发放:按学年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


“技能雏鹰”奖(助)学金

1、资助对象:2022年度奖(助)学金共计60万元人民币,奖励200名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其中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各为100人,奖(助)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

2、资助比例: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数量以及在校学生数量,2022年,四川省奖学金名额2人、助学金名额5人

3、资助标准:3000元/生

4、申请时间:每年春季学期

5、一般认定程序:学生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层层上报至人社部终审

6、所需材料:申请审批表、学生成绩表

7、资金发放:按学年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资助对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在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类中以下六类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含自考、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二)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三)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四)残疾毕业生;(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资助比例:应助尽助

3、资助标准:1500元/生

4、申请时间:每年秋季学期

5、一般认定程序:学生填写《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学校审查、公示,报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

6、所需材料: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类型证明材料

7、资金发放: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